您的位置:首页 > 机构概况 > 内设机构

城镇建设科

发布日期:2021-04-01 10:39信息来源: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zj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  

负责城镇建设风貌研究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城镇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州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和指导实施施工、建设监理、招投标代理的法规和规章,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相关产业政策、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配套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规划;指导实施建筑业技术政策;组织指导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讯设施)建设标准;研究拟订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城镇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应急管理和城乡生态修复修补工作;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认定、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和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工作。指导城镇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传统街区、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实施勘察设计法规和规章,承办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