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申请,经刚察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初审合格,并通过青海省燃气协会专家委会评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刚察城西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延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和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现将拟批准的燃气经营企业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刚察城西加气站
登记注册地址:刚察县西大街
法定代表:李洋
经营类别:LNG加气站
经营区域:刚察县
受理部门: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电话:0970-8642775
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6日